欒川鉬礦歸屬之爭
圍繞著這塊富含利益的地區,上演了不止一起富有深意的爭奪戰。而其中各方的角色和背景,以及圍繞礦產的種種糾紛和管理,都值得在這個《礦產資源法》即將登臺的前夕好好思量。
碧藍的天際下,凹凸不平的山脊線,勾勒出礦山粗獷的輪廓。坡上滿是暗褐綠色的石頭,隨便撿一塊握在手心,便看到內含晶瑩的金色閃光。
這里就是“亞洲第一鉬礦”——河南省欒川縣冷水鎮,上房溝礦區。隨處可見的一塊不足200克的鉬礦石,拿去賣給選礦廠,就能換回一張5元的人民幣。
位于河南省洛陽市西部的欒川縣,因擁有國際價格高昂的鉬礦而聞名。目前,這個探明儲量為210萬噸的大型鉬礦中,其他兩個礦區都已經“名花有主”,只剩下上房溝礦區的歸屬還未有定論。
而圍繞著這塊富含利益的地區,上演了不止一起的富有深意的爭奪戰。而其中各方的角色和背景,以及圍繞礦產的種種糾紛和管理,都值得在這個《礦產資源法》即將登臺的前夕好好思量。
礦權反復
“因為協助有關案件調查的需要,李松峰目前已經被控制了。”8月20日,欒川縣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李松峰,河南省洛陽市欒川縣人,1953年出生;先后在欒川縣百貨公司、欒川縣商業局做過財務科長,又在原欒川縣石油公司做過經理。據知情人士表述:“李松峰懂財務,是個管理企業的能手。”
上個世紀80年代,李松峰開始從事鉬礦開發,隨后成為原欒川縣龍溝鉬業有限公司(下稱“龍溝鉬業”)的實際控制人。
1986年,龍溝鉬業被欒川縣政府批準在欒川上房溝礦區中心腹地生產。
但是據知情人士稱,龍溝鉬業從始至終就沒有采礦許可證(下稱“采礦證”)。
但是當時在欒川,無證開采的現象卻很泛濫。“在上房溝的礦區內無證開采,最多曾達到100家以上的無采礦證企業。”上述知情人介紹。
而從2002年開始,查處無證開采的力度開始加大。這時,為了躲避檢查,“在李松峰的‘策動’下,龍溝鉬業并入同樣位于上房溝礦區,但是擁有采礦證的洛陽鉬都礦冶有限公司(下稱‘鉬都礦冶’),作為鉬都礦冶的子公司,而實際上產權和收益則還是歸實際控制人李松峰。”這也就為以后的糾紛留下了隱患。
2003年,鉬都礦冶“嫁作他人”,被徐州環宇鉬業有限公司(下稱“環宇鉬業”)等公司收購,更名為富川礦業有限公司(下稱“富川礦業”),環宇鉬業持有其90%股份,而鉬都礦冶則經欒川縣經貿委審核簽字后申請注銷。
2004年起,富川礦業開始辦理鉬都礦冶的采礦證轉籍過戶,歷史遺留問題開始顯現。“原來屬于鉬都礦冶所有的上房溝礦區,現在實際上則是富川礦業、龍溝鉬業以及欒川縣天罡礦業有限公司(下稱‘天罡礦業’)三家分別開采、獨立運行。”據富川礦業中層人士介紹,富川礦業實際上只能控制上房溝礦區60%左右的資源。
而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天罡礦業,也是成立于2005年6月27日,注冊資本100萬元;股東即是李松峰、李松林、李松園三兄弟,持股比例分別為40%、30%、30%。
糾紛卻在此時升級,2004年末,洛陽市國資委突然要求富川礦業撤回向國土資源部提出的受讓采礦權申請。
2005年1月,欒川縣政府要求環宇鉬業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轉讓給縣國資管理辦公室,進而富川礦業被縣工商局撤銷登記。與此同時,洛陽市國資委、欒川縣政府、欒川縣經貿委發文要求將早已注銷的鉬都礦冶重新注冊,并強行接管富川礦業的資產。
2006年,重新恢復的鉬都礦冶以4800萬元收購天罡礦業51%的股份,變更后的股東結構為:自然人股東李松峰、李松園、李松林,法人股東為鉬都礦冶,四者的持股比例分別為:19.60%、14.70%、14.70%、50.98%。另外,其注冊資本也增加到204萬元。
強勢妥協
由于利益分配機制的紊亂和糾紛,自從誕生之日起,環宇鉬業旗下的富川礦業便無寧日。
“環宇鉬業當初取得鉬都礦冶確實花了非常小的代價,因為當時鉬都礦冶瀕臨絕境。可是誰也想不到,2003年以后,鉬價迅速飛漲10倍以上。”上述知情人解釋了其中原因。
記者獲得的一份資料顯示,2003年9月~2004年8月,富川礦業凈利潤1.98億元。這1.98億凈利潤是在沒有上交資源價款、沒有完成采礦證過戶的前提下獲得的。
據知情人士透露,“鉬都礦冶改制時忽略了對采礦權資源的評估,評估是由富川礦業確定的中介機構進行的。”
記者獲得的形成于2004年的關于富川礦業的《采礦權評估結果確認會審表》顯示:相關評估采用的分段評估,使得開采規模與資源儲量規模不相匹配。開發利用方案設計損失量占資源儲量的40.31%;評估僅涉及可開采深度1154米以上部分,開采深度1154米以下還有鉬金屬量47.56萬噸、礦石量3.5億噸,是(富川礦業自己作出的)采礦權評估范圍內資源儲量的2.4倍。
在此背景之下,洛陽市相關部門以及欒川縣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動。2004年末,洛陽市國資委要求富川礦業撤回向國土資源部提出的受讓采礦權申請。隨后,欒川縣政府要求環宇鉬業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轉讓給縣國資管理辦公室,重新注冊了早已注銷的鉬都礦冶,并強行接管富川礦業的資產。
上述行動遭到了富川礦業的堅決抵制。富川礦業的實際控制人騰尚福,多次反映其投資利益“遭受到不法侵害”。
2005年8月,富川礦業停產一年后,在河南省、洛陽市諸多領導的協調下,最終和欒川縣政府達成妥協,雙方約定:
一、富川礦業采礦權價款1.06億元改交地方,雙方共同努力辦理采礦證,如辦證確有困難,國土資源部仍需收取費用,由富川礦業出資,采礦證順利變更后,注銷鉬都礦冶。采礦權辦理前后,地方必須保證公司的正常生產秩序。為給雙方創造一個互惠互利的良好環境,采礦權價款由富川礦業一次性拿出,中間方保管,分5年劃轉地方,第一年劃轉6600萬元,以后四年每年劃轉1000萬元。
二、因地方提出在礦山評估時對礦產儲量評估失實,本著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的原則,富川礦業重新生產后,出讓8%的稅后利潤給地方。
三、2005年特別時期,富川礦業沒有生產,鉬都礦冶在礦區所產純利潤的60%給地方,富川礦業提40%。
2006年底,富川礦業最終拿到了采礦證。礦區面積為1.2平方公里,實際上包含了龍溝鉬業和天罡礦業控制的區域。
但是,富川礦業、欒川縣政府和李松峰三人之間矛盾并未結束,糾葛仍在延續。“在與地方政府的博弈過程中,富川礦業曾一度向欒川縣政府承諾保留龍溝鉬業和天罡礦業的開發現狀不變。而且,欒川縣政府也承諾注銷鉬都礦冶,但是現在看來,這只是一種策略,雙方都沒有履約。”當地了解情況的人士告訴記者。
管理亂局
與上房溝礦區復雜的博弈相比,欒川成凌鉬業有限公司(下稱“成凌鉬業”)董事長郭煥成的官司似乎贏得非常容易。
成凌鉬業1984年成立,是欒川縣第一個民營鉬礦企業,擁有位于欒川縣馬圈礦區下溝壕鉬礦的開采權,該礦區與著名的洛鉬集團的三道樁礦區相鄰。
2005年5月,欒川縣三道樁礦區發生塌方事故。隨即,洛陽市安監局下達《關于吊銷欒川縣赤土店鎮鉛鉬選礦廠等六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的決定》,成凌鉬業公司名列封停的6家企業之中。
但成凌鉬業地處未發生事故的馬圈礦區,離三道樁礦區1公里有余。事實上,成凌鉬業也是6家企業中唯一不在三道樁礦區的采礦企業,同時也是唯一一家采礦證照齊全的企業。有趣的是,上述被處“極刑”的鉬礦企業月余后都相繼“復活”,唯成凌鉬業有關部門不同意復產。成凌鉬業于2006年6月訴洛陽市安監局,7月,洛陽市中院即判決成凌鉬業勝訴。
2006年7月6日,洛陽市中院形成此案的判決書<(2006)洛行初字第51號)>:判決洛陽市安監局撤銷上述決定。但是,郭煥成收到的時間卻是“2008年6月17日上午”,而洛陽市安監局也是同時收到此判決書,并于上訴期內上訴,該案二審于2008年9月2日在河南省高院開庭。
成凌鉬業從洛陽市安監局勒令停產至今,一直無法開采,損失上億元。停產期間,洛鉬集團在成凌鉬業的礦山上方開工建設萬噸選礦廠,并用土石將后者空壓機、配電房、高壓線全部填埋。之后,洛鉬集團的選礦廠生產的礦渣等廢物和廢水直接排入了成凌鉬業礦區的坑道內,致使礦體整體破壞。
據悉,洛陽市安監局的一份文件(2006年第28號文)也認定了洛鉬集團建設選礦廠壓覆成凌鉬業礦區的事實。
“上房溝礦區和成凌鉬業這兩起糾紛,是欒川鉬礦亂象的冰山一角。”上述欒川知情人士稱。
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礦產管理處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不管是什么性質的礦山開采企業,必須辦理開采證,這是法律很早就規定了的,1988年《河南省礦產資源法實施辦法》、1996年的《礦產資源管理法》、2000年《河南省洛陽市礦產資源管理辦法》都規定得很清楚。而且還要求政府幫助和規范集體、個人企業的行為。”
該人士介紹,2000年以前,開采證的辦理集中在縣一級政府,近幾年收歸省國土資源廳辦理(億噸儲量以上的歸國土資源部辦理)。從2007年開始,為了整合鉬礦資源,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已經停止了鉬礦采礦證的辦理。
“上世紀90年代,欒川縣政府可以辦開采證,但是當時很少有個體企業辦理,大家得過且過,能采就采。如果當時管理規范,龍溝鉬業辦下相關對應的開采證,就不會有上房溝礦權之爭。2000年前后,開采證的辦理收歸洛陽市政府,兩年后又收歸省政府,表明國家意在規范礦山開發秩序。但是這個時候,李松峰仍然自恃擁有地方資源,希望通過關系,繼續開采。”上述欒川縣知情人士介紹。
碧藍的天際下,凹凸不平的山脊線,勾勒出礦山粗獷的輪廓。坡上滿是暗褐綠色的石頭,隨便撿一塊握在手心,便看到內含晶瑩的金色閃光。
這里就是“亞洲第一鉬礦”——河南省欒川縣冷水鎮,上房溝礦區。隨處可見的一塊不足200克的鉬礦石,拿去賣給選礦廠,就能換回一張5元的人民幣。
位于河南省洛陽市西部的欒川縣,因擁有國際價格高昂的鉬礦而聞名。目前,這個探明儲量為210萬噸的大型鉬礦中,其他兩個礦區都已經“名花有主”,只剩下上房溝礦區的歸屬還未有定論。
而圍繞著這塊富含利益的地區,上演了不止一起的富有深意的爭奪戰。而其中各方的角色和背景,以及圍繞礦產的種種糾紛和管理,都值得在這個《礦產資源法》即將登臺的前夕好好思量。
礦權反復
“因為協助有關案件調查的需要,李松峰目前已經被控制了。”8月20日,欒川縣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李松峰,河南省洛陽市欒川縣人,1953年出生;先后在欒川縣百貨公司、欒川縣商業局做過財務科長,又在原欒川縣石油公司做過經理。據知情人士表述:“李松峰懂財務,是個管理企業的能手。”
上個世紀80年代,李松峰開始從事鉬礦開發,隨后成為原欒川縣龍溝鉬業有限公司(下稱“龍溝鉬業”)的實際控制人。
1986年,龍溝鉬業被欒川縣政府批準在欒川上房溝礦區中心腹地生產。
但是據知情人士稱,龍溝鉬業從始至終就沒有采礦許可證(下稱“采礦證”)。
但是當時在欒川,無證開采的現象卻很泛濫。“在上房溝的礦區內無證開采,最多曾達到100家以上的無采礦證企業。”上述知情人介紹。
而從2002年開始,查處無證開采的力度開始加大。這時,為了躲避檢查,“在李松峰的‘策動’下,龍溝鉬業并入同樣位于上房溝礦區,但是擁有采礦證的洛陽鉬都礦冶有限公司(下稱‘鉬都礦冶’),作為鉬都礦冶的子公司,而實際上產權和收益則還是歸實際控制人李松峰。”這也就為以后的糾紛留下了隱患。
2003年,鉬都礦冶“嫁作他人”,被徐州環宇鉬業有限公司(下稱“環宇鉬業”)等公司收購,更名為富川礦業有限公司(下稱“富川礦業”),環宇鉬業持有其90%股份,而鉬都礦冶則經欒川縣經貿委審核簽字后申請注銷。
2004年起,富川礦業開始辦理鉬都礦冶的采礦證轉籍過戶,歷史遺留問題開始顯現。“原來屬于鉬都礦冶所有的上房溝礦區,現在實際上則是富川礦業、龍溝鉬業以及欒川縣天罡礦業有限公司(下稱‘天罡礦業’)三家分別開采、獨立運行。”據富川礦業中層人士介紹,富川礦業實際上只能控制上房溝礦區60%左右的資源。
而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天罡礦業,也是成立于2005年6月27日,注冊資本100萬元;股東即是李松峰、李松林、李松園三兄弟,持股比例分別為40%、30%、30%。
糾紛卻在此時升級,2004年末,洛陽市國資委突然要求富川礦業撤回向國土資源部提出的受讓采礦權申請。
2005年1月,欒川縣政府要求環宇鉬業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轉讓給縣國資管理辦公室,進而富川礦業被縣工商局撤銷登記。與此同時,洛陽市國資委、欒川縣政府、欒川縣經貿委發文要求將早已注銷的鉬都礦冶重新注冊,并強行接管富川礦業的資產。
2006年,重新恢復的鉬都礦冶以4800萬元收購天罡礦業51%的股份,變更后的股東結構為:自然人股東李松峰、李松園、李松林,法人股東為鉬都礦冶,四者的持股比例分別為:19.60%、14.70%、14.70%、50.98%。另外,其注冊資本也增加到204萬元。
強勢妥協
由于利益分配機制的紊亂和糾紛,自從誕生之日起,環宇鉬業旗下的富川礦業便無寧日。
“環宇鉬業當初取得鉬都礦冶確實花了非常小的代價,因為當時鉬都礦冶瀕臨絕境。可是誰也想不到,2003年以后,鉬價迅速飛漲10倍以上。”上述知情人解釋了其中原因。
記者獲得的一份資料顯示,2003年9月~2004年8月,富川礦業凈利潤1.98億元。這1.98億凈利潤是在沒有上交資源價款、沒有完成采礦證過戶的前提下獲得的。
據知情人士透露,“鉬都礦冶改制時忽略了對采礦權資源的評估,評估是由富川礦業確定的中介機構進行的。”
記者獲得的形成于2004年的關于富川礦業的《采礦權評估結果確認會審表》顯示:相關評估采用的分段評估,使得開采規模與資源儲量規模不相匹配。開發利用方案設計損失量占資源儲量的40.31%;評估僅涉及可開采深度1154米以上部分,開采深度1154米以下還有鉬金屬量47.56萬噸、礦石量3.5億噸,是(富川礦業自己作出的)采礦權評估范圍內資源儲量的2.4倍。
在此背景之下,洛陽市相關部門以及欒川縣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動。2004年末,洛陽市國資委要求富川礦業撤回向國土資源部提出的受讓采礦權申請。隨后,欒川縣政府要求環宇鉬業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轉讓給縣國資管理辦公室,重新注冊了早已注銷的鉬都礦冶,并強行接管富川礦業的資產。
上述行動遭到了富川礦業的堅決抵制。富川礦業的實際控制人騰尚福,多次反映其投資利益“遭受到不法侵害”。
2005年8月,富川礦業停產一年后,在河南省、洛陽市諸多領導的協調下,最終和欒川縣政府達成妥協,雙方約定:
一、富川礦業采礦權價款1.06億元改交地方,雙方共同努力辦理采礦證,如辦證確有困難,國土資源部仍需收取費用,由富川礦業出資,采礦證順利變更后,注銷鉬都礦冶。采礦權辦理前后,地方必須保證公司的正常生產秩序。為給雙方創造一個互惠互利的良好環境,采礦權價款由富川礦業一次性拿出,中間方保管,分5年劃轉地方,第一年劃轉6600萬元,以后四年每年劃轉1000萬元。
二、因地方提出在礦山評估時對礦產儲量評估失實,本著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的原則,富川礦業重新生產后,出讓8%的稅后利潤給地方。
三、2005年特別時期,富川礦業沒有生產,鉬都礦冶在礦區所產純利潤的60%給地方,富川礦業提40%。
2006年底,富川礦業最終拿到了采礦證。礦區面積為1.2平方公里,實際上包含了龍溝鉬業和天罡礦業控制的區域。
但是,富川礦業、欒川縣政府和李松峰三人之間矛盾并未結束,糾葛仍在延續。“在與地方政府的博弈過程中,富川礦業曾一度向欒川縣政府承諾保留龍溝鉬業和天罡礦業的開發現狀不變。而且,欒川縣政府也承諾注銷鉬都礦冶,但是現在看來,這只是一種策略,雙方都沒有履約。”當地了解情況的人士告訴記者。
管理亂局
與上房溝礦區復雜的博弈相比,欒川成凌鉬業有限公司(下稱“成凌鉬業”)董事長郭煥成的官司似乎贏得非常容易。
成凌鉬業1984年成立,是欒川縣第一個民營鉬礦企業,擁有位于欒川縣馬圈礦區下溝壕鉬礦的開采權,該礦區與著名的洛鉬集團的三道樁礦區相鄰。
2005年5月,欒川縣三道樁礦區發生塌方事故。隨即,洛陽市安監局下達《關于吊銷欒川縣赤土店鎮鉛鉬選礦廠等六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的決定》,成凌鉬業公司名列封停的6家企業之中。
但成凌鉬業地處未發生事故的馬圈礦區,離三道樁礦區1公里有余。事實上,成凌鉬業也是6家企業中唯一不在三道樁礦區的采礦企業,同時也是唯一一家采礦證照齊全的企業。有趣的是,上述被處“極刑”的鉬礦企業月余后都相繼“復活”,唯成凌鉬業有關部門不同意復產。成凌鉬業于2006年6月訴洛陽市安監局,7月,洛陽市中院即判決成凌鉬業勝訴。
2006年7月6日,洛陽市中院形成此案的判決書<(2006)洛行初字第51號)>:判決洛陽市安監局撤銷上述決定。但是,郭煥成收到的時間卻是“2008年6月17日上午”,而洛陽市安監局也是同時收到此判決書,并于上訴期內上訴,該案二審于2008年9月2日在河南省高院開庭。
成凌鉬業從洛陽市安監局勒令停產至今,一直無法開采,損失上億元。停產期間,洛鉬集團在成凌鉬業的礦山上方開工建設萬噸選礦廠,并用土石將后者空壓機、配電房、高壓線全部填埋。之后,洛鉬集團的選礦廠生產的礦渣等廢物和廢水直接排入了成凌鉬業礦區的坑道內,致使礦體整體破壞。
據悉,洛陽市安監局的一份文件(2006年第28號文)也認定了洛鉬集團建設選礦廠壓覆成凌鉬業礦區的事實。
“上房溝礦區和成凌鉬業這兩起糾紛,是欒川鉬礦亂象的冰山一角。”上述欒川知情人士稱。
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礦產管理處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不管是什么性質的礦山開采企業,必須辦理開采證,這是法律很早就規定了的,1988年《河南省礦產資源法實施辦法》、1996年的《礦產資源管理法》、2000年《河南省洛陽市礦產資源管理辦法》都規定得很清楚。而且還要求政府幫助和規范集體、個人企業的行為。”
該人士介紹,2000年以前,開采證的辦理集中在縣一級政府,近幾年收歸省國土資源廳辦理(億噸儲量以上的歸國土資源部辦理)。從2007年開始,為了整合鉬礦資源,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已經停止了鉬礦采礦證的辦理。
“上世紀90年代,欒川縣政府可以辦開采證,但是當時很少有個體企業辦理,大家得過且過,能采就采。如果當時管理規范,龍溝鉬業辦下相關對應的開采證,就不會有上房溝礦權之爭。2000年前后,開采證的辦理收歸洛陽市政府,兩年后又收歸省政府,表明國家意在規范礦山開發秩序。但是這個時候,李松峰仍然自恃擁有地方資源,希望通過關系,繼續開采。”上述欒川縣知情人士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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